什么叫偷税漏税?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,采取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,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。摒弃了偷税概念。从通常含义上说,“偷”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,而在税收问题上,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,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,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,因此,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,新刑法采用了“逃避缴纳税款”的表述,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“偷税”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。(一)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所谓伪造账簿、记账凭证,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,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,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、假账簿、无中生有、欺骗他人;所谓“变造”账簿和记账凭证,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、合并或删除,以此充彼,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,或者账外设账、账外经营、真假并存,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,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。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,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。(二)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,达到偷税目的。主要方法有:(1)明销暗记;(2)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;(3)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;(4)用罚款、滞纳金、违约金、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;(5)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,等等。此外,多行开户,同时使用,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,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。(三)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,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,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、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。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、盈亏情况、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,来达到偷税目的。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,有时虚报数项。企业作为纳税人,一定要切勿再偷税漏税!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才是可取之道。只要大家的公司是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内的,是可以合理的节税的。对于利润较高的企业,可以采用以下的筹划方式: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:增值税:以地方留存的40%-70%进行扶持。企业所得税:以地方留存的40%-70%进行扶持。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(132+7193+5807 甜):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,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,个税按照当地税收优惠政策,核定行业利润率(大多是10%或者5%,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,商贸业5%,服务业10%),再按五级累进制缴税。增值税:3%(小规模纳税人)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:0.5%-2.1%(小规模纳税人),0.5%—3.1%(一般纳税人),小规模总体税负不超过5.1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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